第一条根据《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机构改革方案》(岳编发〔2019〕3号)及《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岳编发〔2019〕1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屈原管理区委组织部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加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区老干部局、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公务员局牌子,为正科级。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4.将区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区委组织部,不再保留区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研究并指导全区各行各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研究并提出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了解并研究基层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指导基层党委召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与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创新;总结表彰和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指导各乡镇党委召开党代会的有关组织工作;负责党员状况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工作。
3.了解和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的规划、建设、管理、教学等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4.负责管理指导驻村扶贫工作,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指导抓好选派“”和驻村工作队员,加强和驻村工作队员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及时掌握和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
5.贯彻执行有关村(社区)干部政策规定,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好落实;负责村(社区)干部管理方面的宏观指导,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做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选拔、培养、考察工作;研究拟定村(社区)干部建设规划,负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免备案管理,指导抓好村(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培养、管理和考核,定期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状况。
6.了解并研究党员思想状况和发挥先进性作用的情况,提出全区党员队伍建设、管理的意见和措施,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了解和研究加强党员管理、监督的做法和经验,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了解并研究党员的需求,研究并组织实施服务党员的措施和办法;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并制定保证新党员质量的措施,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考核以及发展对象材料的预审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和党组织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负责老党员及生活困难党员慰问管理工作。
7.制订和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规章、制度,并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了解掌握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工作生活等情况,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考察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8.负责协助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的呈报;负责协助市委组织部对市委管理的干部进行考察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办理省人大、省政协和市人大、市政协有关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承办区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9.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协调和宏观指导;组织指导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工资福利、交流、调配、培训、退休、申诉控告、晋升、辞职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10.负责全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受理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举报;负责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交办、转办的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负责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办理全区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批工作,管理部分市委管理干部和乡科级干部的出国(境)证照。组织、协调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1.负责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乡科级干部相关信息的认定,负责干部信息和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乡科级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转递,承担有关信息服务工作。
12.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研究制订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干部的培训工作。
13.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人才信息库,组织、指导开展活动;负责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宣传贯彻上级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做好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
第四条根据上述职责,区委组织部设立1个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公务接待、调研、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新闻宣传、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及相关合作交流等工作。
第五条区委组织部机关核定行政编制8名;核定领导职数8名,其中: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1名,副部长3名(其中一名兼任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工委书记,正科级领导职数),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1名,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1名,区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
1.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为副科级行政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其中主任1名。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督察;负责组织协调全区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开发,购置、制作、发行远程教育课件和党员电教教材,建立教学资源库;负责宣传、总结、推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先进经验与典型,搞好信息反馈;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的设备购置、管理和使用,积极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学用活动;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技术指导,组织业务培训;负责建设管理岳阳“红星”网站屈原分站;完成市远程办和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委老干部活动中心,为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其中主任1名。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全区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建设,组织全区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阅读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负责对全区老干部工作进行调研,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办法,报区委、区管委、市委老干局决策。按规定管好、用好老干部专项经费。负责全区离退休老干部综合档案管理。指导和抓好区老干部活动、区老年大学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身心健康的活动,使老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离休费、医疗费等专项经费的落实和离退休干部病故后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组织、计划重大节日对老干部的走访慰问活动。承办区委、区管委、区委组织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